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等多位参与“十二五”规划的专家,日前向《经济参考报》独家证实,因“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余地更小,攻坚更难,节能减排指标将分别低于“十一五”设定值。
发展优先 产能蠢动 指标助力
“‘十二五’减排除了要‘压缩存量’,还要‘消化增量’,由于经济总量和城市人口基数的急剧上升,“十二五”污染物新增量的减排任务将更加艰巨。”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接受《经济参考报》专访时表示。
在污染物减排方面,王金南指出,“十一五”期间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减排指标,以及“十二五”期间新增的氨氮、氮氧化物指标,均为总量控制指标,其“十二五”减排值,将低于“十一五”的降低10%。
而在节能降耗方面,“‘十二五’的碳减排指标的百分比,比“十一五”的GDP能源强度降低20%的目标,可能要低一些,仍以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准则,但具体是10%、15%或者其他目标,仍未确定。”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向《经济参考报》透露。
李俊峰分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保增长,调结构,缓通胀”为目标,“保增长”仍列首位,发展仍为第一要务,再结合“十一五”期间地方政府在节能减排落实上遇到的重重困难,因而“十二五”规划不可能“为了节能减排而节能减排”。
在“排放大户”的工业方面,12月25日,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会议上指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各降低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2.2个百分点。这是工信部第一次发布“十二五”工业减排指标。
地方指标分配不再“一刀切”
“‘十一五’期间,对于其中一些环境容量大、本来很少‘两高’产业的地区,如西藏等地,‘十一五’期间在减排指标上另设数值,‘十二五’也不排除这种情况。”一位国家发改委专家透露。但该专家坦承,该政策不可能清晰化,否则极易导致各地跟风,向中央讨价还价,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难度。
“海南省经济总量低,当时节能的目标只分配了12%;有些西部地区分配了15%;有些资源性的大省潜力比较大,我们确定为20%,最大的达到22%。总的来说,‘十一五’指标分配还是有些问题。”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天津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承诺,“十二五”期间,将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和技术上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能源强度指标。
而在减排指标方面,根据惯例,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十二五”规划,需要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权威人士称,“或将于2011年上半年颁布”。各省区则需要等国家下达减排指标后,再行制定地方的减排规划或实施方案。
多位能源、环保领域的部委专家进一步呼吁,对于西部地区的污染减排,国家可以预留部分排放指标重点支持国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对于那些水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在分配排放指标时适当给予照顾;对于东部地区大部分是集中开发和优化开发区域,必须限制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地削减污染排放和改善环境质量,真正用污染减排来优化经济增长。
“对于西部一些地区环境容量相对较大,如西藏、青海、内蒙古等,单位面积的已有的污染负荷量相对较小;同样的排放量,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有更强的承受能力,因此在减排指标制定上会相对宽松。”李俊峰解释道。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