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日前联合发文决定,将江苏省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9元提高到1.4元,相当于排污费额度提高了50%。那么,太湖流域的排污企业对提高后的污水排污费标准究竟是什么态度呢?近日,江苏省有关部门深入到沿太湖的无锡市46家化工企业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其中92%的排污企业表示,尽管此次大幅调整了排污费,但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影响基本不大,仅8%的企业反映此次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提高在短期内会给企业带来相当大的压力。
“两步走”提高排污费
江苏省太湖流域经济发达,排污总量较大。据悉,江苏省太湖流域原来按照2003年国家4部委关于《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执行每污染当量0.7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但是已不能适应当前污染减排的需要。几年前,江苏省确定了进一步发挥经济杠杆威力,撬动污染减排和产业调整的政策。按照“排污费要逐步提高到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思路,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提高排污费征收“两步走”的方案。第一步,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了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把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到了每污染当量0.9元。3年来的实践证明,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提高有力促进了排污企业达标排放的提标升级工作,也推动了减排工程建设的不断加快,确保了太湖流域各地出色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面对“十二五”污染减排空间逐步缩小的严峻形势,江苏省决定启动提高排污费征收的第二步方案,把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9元提高至1.4元。
据江苏省环保厅主抓排污收费的工作人员介绍,提高污水排污费征收第二步方案,调高的幅度较大,超过了50%以上,这对于推动企业主动促减排、调结构等将会发挥更加明显的作用。工作人员解释说,所谓调高污水排污费的“污染当量”,是指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总称,它包括污水中的COD、BOD、总磷、氨氮、悬浮物等指标。
高标准推动加大治污
面对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提高,虽然小部分企业倍感压力,但是受调查的企业无一例外地认为,新的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会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增强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自觉性。
江阴暨阳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是认为影响不大的企业之一。经测算,自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当量0.9元提高到1.4元后,公司全年排污成本增加了50%~60%。但是据了解,这个公司近年投入数百万元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第二期工程。面对提高的污水排污费,公司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减少能耗和污水排放量,减少危险性废弃物数量,达到节能减排目标。
标准提高后,江阴华西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已投入70万元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化学需氧量低于100mg/ml,比改造前下降3倍。江苏申新染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也将增加治污、减排资金,确保达到排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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