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省环保厅称:从2011年开始,山西省将强制实施焦化、电力、建材等重污染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省辖市新车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欧Ш)尾气排放标准,对超过水污染物总量指标的地区及水环境功能未达标的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山西省要强力推进规划环评,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开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及工业、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未进行环评的,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要将循环经济作为产业发展的准入标准,从产业布局、生产规模与装备水平、资源能源消耗和回收利用指标、末端治理与污染物排放指标、环境监督管理措施等5个方面,及煤焦化、煤气化、煤液化、煤电材、煤电铝5个产业链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各市设立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及规划建设的重点工业项目必须远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汾河沿线、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严禁布局冶金、焦化、建材及露天开采等排放烟尘、粉尘的污染项目,各市县建成区(主城区)内原则不得新建污染型冒烟企业,已建成的要退城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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