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整“上大压小”政策,推动电力和谐发展
如前所述,电力出现了非理性的投资,但并不是中国就不要发展电力了。
从我国的发电装机容量和用电量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用电水平还很低,2006年,我国人均装机容量为473瓦,人均用电量为2149千瓦时,大致相当于美国的1/6、日本的1/3也低于2004年的世界平均水平608瓦和2371千瓦时。
因此,并不是我们不要发展电力了,而是要实现科学发展。对此,一方面要加快发展水电、风是等可再生能源的建设;二是要优化发展火电,重点发展60万千瓦以上的大机组,由于华北、东北、西北地区采暖期较长,应重视并优先安排在“三北”地区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三是要继续实施“上大压小”,但“上大压小”的政策必须做必要调整。
笔者以为,必须充分考虑关停企业员工的安置问题,提高“上大压小”机组在整体电力规划中的比例;大幅度提高“上大”与“压小”的容量比例。
据有关资料显示,中电投集团公司在2002年资产重组中,从原国家电力公司接收的6家空壳电厂中有员工7488人,占原国电公司系统空壳电厂总人数的58%;23家小火电厂职工人数达到了中电投职工总数的29.16%。在“上大压小”中,为了保证员工的队伍稳定,中电投提出不将一名员工推向社会,很好地履行了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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