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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生活垃圾费随水代征明日听证

发布时间:2011年2月18日 来源:中国固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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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市物价局将于今日(2月18日)召开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代征)听证会,就收费难、收费率低的上门征收方式进行改革。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代征后,将取消市区常住户保洁费、垃圾袋装服务费、垃圾代运费。


  继1月初就听证会进行公告并征集听证人员后,市物价局于日前公布了参加听证会的24名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部门、专家代表的代表名单,并就九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代征)听证方案要点进行了说明。


  据了解,随水代征方式的执行重点在于“水消费量折算系数”的计算,即每消费1吨水的社会经济活动或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的比率。在此番听证方案中,将“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按照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等不同用水类别进行分类计费。系数最大的经营基建用水收费为0.54元/吨,系数最小的行政事业用水则为0.31元/吨。


  而之前一直备受关注的居民生活用水则按照物业小区和社区进行了分别计算,物业小区收取标准为0.28元/吨,社区则为0.34元/吨。物价局相关人员表示,两者收费标准的差别在于物业已收取区内住户物业费并负责区内清洁。


  另外,在听证方案中,开征垃圾处理费后,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用水、消防部门灭火用水等免征垃圾处理费。社会福利事业实行减半征收。单位自运垃圾处理费按垃圾处理场收费标准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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