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祭出新标准之剑七成稀土企业心惊胆颤
记者 杨烨 吴黎华 北京报道
2月28日,环保部网站公布消息,已经出台的《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第一个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业内人士认为,这个标准在出台之前就被称为规范稀土行业“尚方宝剑”,比起国家收储计划和联合定价等传言,用环保设限是改变稀土行业乱象非常好的手段。预计70%以上的企业将难以达标,而随着后续管理办法的进一步出台,整个稀土行业将加速洗牌。
环保
污染物排放标准走向严格
记者从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环境保护部发布《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建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考虑到我国稀土工业现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了两年的达标排放过渡期,即在2014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也必须执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上述人士介绍,《标准》根据稀土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的特点和原辅材料的成份,以稀土工业企业生产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作为控制项目,对稀土行业废水、废气和放射性物质的排放控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为防止企业稀释排放,标准中还规定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
在大多数人意料之内,和前期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标准》对于各项指标都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以水污染物氨氮排放方面,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内,现有企业允许的水污染物的氨氮直接排放限值为25毫克/升,到2014年1月1日起,氮直接排放限值缩减到了15毫克/升。
此外,《标准》还规定,到2014年1月1日起,所有稀土企业的废水排放中,化学需氧量(C O D C r)直接排放在70m g/l以下,总磷直接排放限值是1m g/l。
《标准》中还特别指出,在国土开发密度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水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还将执行水污染特别排放标准。
众所周知,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应用日益广泛。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稀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稀土行业发展中仍存在非法开采、产能过剩、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稀土储量占全球36%,产量则占世界97%。由于过度开发,我国的稀土资源储量下降迅速,稀土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由于没有针对稀土工业特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长期以来,稀土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只能执行综合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行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坦言,以氨氮为例,稀土行业每年产生的废水量达2000多万吨,其中氨氮含量300m g/L至5000m g/L,超出国家排放标准十几倍至上百倍。
据了解,上述《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稀土矿山开采至稀土金属、合金生产的各种规模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水、废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稀土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