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高层住宅安全隐患是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上海11·15火灾的爆发,给我们敲响警钟。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曹大正建议,建立、完善有关高层住宅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规,治理高层住宅安全隐患。
曹大正经过调研发现,目前,部分高层住宅消防设施陈旧、缺失,较高楼层水源不能保证。部分高层底商堵塞消防通道。存在高层住宅出租给企业作为集体宿舍现象,100平米甚至可以住到20人以上。
由于个别施工人员不按设计、施工要求做保温节能内外墙工艺,或使用不合格的保温阻燃材料,加之监理不到位,以及部分住户不按预留过墙眼安装空调,私打过墙眼导致保温阻燃材料被破坏,造成火灾隐患,令人堪忧。曹大正说。
曹大正代表建议,建立、完善有关高层住宅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规,明确物业管理负责人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监部门定期对小区物业责任人进行培训,并实行物业管理责任人安全工作上岗证制度。
为适应高层建筑消防需要,他还建议消防部门不断提升消防队施救高层建筑的能力。制定各居住小区,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预案。按现有高层建筑面积配备适合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和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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