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的措施应根据现实情况加以强化和细化,从而令政策效力得以发挥。除了继续推动已经开展的墙体保温、节约电源等针对公共建筑特点的节能措施外,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也应成为公共建筑节能的重要领域。
“对建筑提出更高的节能目标”已经成为我国“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中的重点。要达到这一要求,拓宽公共建筑节能减排途径,更大程度上降低公共建筑能耗就成为必然之选。
针对我国当前公共建筑节能发展缓慢的现状,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王迁在接受《中国投资》杂志采访时表示,除了继续推动已经开展的墙体保温、节约电源等针对公共建筑特点的节能措施外,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也应成为公共建筑节能的重要领域,而更重要的是,公共建筑节能的措施应根据现实情况加以强化和细化,从而令政策效力得以发挥。
资金支持新型墙体材料
国家预算内财政补贴的公共建筑等项目,应强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王迁以多年从事咨询工作的经历告诉记者,目前在我国房屋建筑材料中70%是墙体材料。长期以来,全国每年生产实心粘土砖耗用粘土资源约10多亿立方米,相当于毁田50万亩、消耗7000多万吨标准煤。
目前在1线城市中的公共建筑,新型墙体建材逐步代替了实心粘土砖,而2、3线城市及乡镇新建的公共建筑,实心粘土砖仍占一定地位,甚至是主导地位。根据国务院2005年6月《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要求,2010年底,所有城市都要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全国实心粘土砖年产量要控制在4000亿块以下。因此,从今年开始,迫切需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力度及对实心粘土砖类生产的严格限制。
对此,王迁建议对于凡国家预算内或财政补贴的公共建筑等项目,强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杜绝实心粘土砖,并以此作为竣工验收(检查隐蔽工程)的主要指标;凡墙体材料进行过重大节能技术开发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公共建筑项目,其合理增加的成本国家及地方政府应给予资金支持;对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及不能达到节能目标的建材费用,国家预算内资金或地方政府资金不予“买单”;对新型墙体材料提倡就地取材,在杜绝使用实心粘土砖方面,需要行业自律、企业守法,所实施的控制措施不仅有章可循,而且要监管人员到位,发现问题就停产整顿。
公建用电需严控
在公共建筑领域,商场、办公楼等主要建筑形式里,照明及空调系统“吃”电最多
对于公共建筑而言,节约电能意义格外重大。在公共建筑领域,商场、办公楼等主要建筑形式里,照明及空调系统“吃”电最多。
王迁认为,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要进一步抓好各类电器生产与使用两个环节。对厂家要明文规定,不定期列出商品名录来淘汰高耗能落后产品,推动科技进步。如:针对公共建筑内空调系统这个耗电大户,应研究解决回收热能或冷能装置,或采用变频性技术,针对饭店、商场、剧院等一些公共建筑,解决冬季室内温度过高、夏季室内温度过低的问题。据了解,公共建筑冬、夏季的运行费用是一般家庭能耗5倍以上。在电梯、自动人行道等设施内,要根据使用情况优化产品节能方案;照明系统中的灯具数量最多,而节能灯技术较成熟,可强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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