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公布“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将达8000万平方米以上,可实现节能17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45万吨。“十二五”末,该类面积将占当年新建民用建筑面积40%以上。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该省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达1.05亿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达21.8兆瓦,浅层地能应用建筑面积达732.6万平方米,共计形成节能能力74.7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95.7万吨。通过示范推广,全省累计已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00多项,其中国家级示范29项,项目覆盖全省17个市,示范技术类型涵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部领域等。
按照此次公布的“十二五”规划,未来五年内,全省计划将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800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节能17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45万吨。到“十二五”末,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当年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将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6000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250兆瓦,推广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建立10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基地,实施100项建设领域可再生能源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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