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继披露碳交易试点计划后,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正就开征碳税积极调研并纳入“核心议题”。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碳税理论研究已相对成熟,开征条件也基本具备,无论是着眼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还是从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角度,碳税都应及早推行,预计开征碳税“时间窗口”在2013年开启。
进展
开征条件已基本具备
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近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发改委几次召开研讨会,积极听取各方对开征碳税的态度和看法,其中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等政府部门,还邀请了持不同观点的专家学者。
“这已经成为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心议题,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展开。”上述专家透露说。有业内人士据此推测,这意味着碳税开征正渐行渐近。
“目前我国碳税理论研究已经比较完善,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与碳税相关的多种因素我们的研究都有所涵盖。”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碳税课题组负责人姜克隽说,目前研究已细化到具体的征管环节,甚至都测算出了可能偷税、漏税的群体规模。
事实上,早在2008年前后,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等研究机构便就开征碳税展开了深入研究。财科所2009年公开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就已对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征碳税的基本目标和原则、碳税制度的基本内容、我国碳税制度的实施框架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比如在税率方面,上述报告认为,在采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的前提下,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即采用定额税率形式。考虑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为了能够对纳税人二氧化碳减排行为形成激励,同时不能过多影响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过度降低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短期内应选择低税率、对经济负面影响较小的碳税,然后逐步提高。
“我们研究设计的最初税率是10元/吨至20元/吨,而目前国际上的税率水平大致在180元/吨至350元/吨。”姜克隽说,最初采取低税率更多是引导的作用,传递未来征收碳税的明确信号,也给企业一个过渡期,使其有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和转型。在开征后10年到20年的时间内,我国的碳税税率将接近现在国际上碳税税率的平均水平。
姜克隽认为,除会否推高C PI的顾虑外,其他方面已没有太多障碍,开征条件已基本具备。至于具体时间表,他表示,碳税开征宜及早进行,研究设计的最初建议是2012年开征,但从目前情况看,最早可能会在2013年推出。具体征收方案上,将其作为一个税目纳入环境税在程序上最为简便。
目标
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结构调整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去年底公开表示,在“十二五”期间中国会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来实现碳排放强度降低的目标。
在姜克隽看来,经济手段中就包括税收措施。就国内经济发展而言,开征碳税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财政部财科所课题组此前发布的报告充分论述了这一点: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特别是经济结构不合理,是我国经济发展诸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节能减排是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开征碳税能够推动化石燃料和其他高耗能产品的价格上涨,导致此类产品的消费量下降,最终起到抑制化石能源消费的目的,进而还能达到因减少使用化石燃料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减少其他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报告认为,开征适度的碳税,将加重这些高耗能企业和高污染企业的负担,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增长。同时,征收碳税有利于鼓励和刺激企业探索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淘汰耗能高排放高的落后工艺,研究和使用碳回收技术等节能减排技术,结果必然是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降低能源消耗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从面临的国际形势来看,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为此,相当一部分专家呼吁,包括碳税在内的税收政策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应被充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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