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启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工作问责制。遵义市因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政府相关负责人被第一家诫勉谈话。遵义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诚心诚意接受省政府的批评,并立即召开了由市政府办、城管局、监察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在建污水处理厂紧急会议,雷厉风行抓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整改落实。
据了解,贵州省为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2008年底,该省政府制定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今年6月,又出台了《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攻坚方案》的要求,在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下,把承担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任务的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及其有关领导作为行政问责的对象而推出的一项促进污染减排工作的地方性工作制度和有力措施,从而保障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
根据《坚战方案》的要求,遵义市桐梓县、余庆县污水处理工程应于2009年6月前建成投运,务川、道真、正安、凤冈、绥阳县及中心城区北部新城(汇川区)污水处理工程应于2009年底前建成投运。但截至7月底,除余庆县已建成正式投入试运行外,其余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明显滞后,如不加快建设进度,很难按时建成投运,影响全省化学需氧量(COD)减排任务的完成。日前,贵州省副省长辛维光代表省政府,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遵义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要求采取强硬有力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诫勉谈话后,遵义市政府在紧急召开的会议上,查找了原因、分析了问题,统一了无条件按照攻坚方案的要求完成任务的决心。遵义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主持专题会议,要求各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抓落实。同时,倒排工期、细化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各地具体问题进行协调,指派相应技术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另外,在资金方面,要求各县通过银行贷款、资金调度等方式全力解决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因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
目前,在该省针对减排项目每月上报一次工程进度的基础上,遵义市政府加强了信息上报制度,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每15天上报工程进度。同时,强化了部门帮扶指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定点现场指导各在建工程,进一步推进行政问责工作落实。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人士介绍,污染物减排问责办法的实施在全省已显成效,大大促进了贵州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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