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环保部对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公司下达《督促履行通知书》,督促该公司于5月31日前停止使用改建铁路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即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并称如果逾期不履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过,济南铁路局和青岛火车站表示,目前青岛各条客运专线仍正常运营,没有接到停止售票和停运的通知。
2010年11月:首次下令改正
环保部指出:客运专线未验收即运营
胶济铁路客运专线究竟为什么被环保部叫停呢?这最早要追溯到环保部官方网站2010年11月17日的文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称,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3月7日批复同意按照《改建铁路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批复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并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或生产。
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察中心2009年8月和2010年10月现场调查发现,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的改建铁路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于2008年12月21日全线贯通投入使用,于2009年10月13日经山东省环保厅同意投入试运行,该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向环保部申请验收。
客运专线回应:早已采取噪声治理措施
接到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察中心的调查告知后,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申辩指出:“我公司认为该工程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三同时"制度的规定。针对不同区域采取了不同的噪声治理措施,对工程征地界内的房屋实施拆迁,对征地界以外的声环境敏感建筑物采取了工程措施。”公司还表示,该工程是连接京沪铁路的繁忙干线,一旦停止使用、中断运输,将给国家社会、经济、国防造成重大损失,旅客出行受阻,影响社会稳定。
2011年4月:再次督促改正
环保部指出:不履行将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这样的解释,环保部复核后提出:“该工程的重要性不影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但在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上,我部充分考虑该工程涉及的公共利益。”为此,环保部决定将 “责令停止使用”缓期至2011年3月31日执行。在此期间,要求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如果超过2011年3月31日,环境保护部将依法立即执行 “责令停止使用”。
在等待了数月却无任何进展之后,环保部于4月25日下发《督促履行通知书》指出:经综合考虑法律的严肃性和该工程对铁路运输的重要性,督促该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前履行环境保护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停止使用改建铁路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如逾期不履行,环境保护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作为典型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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