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和一些低投入、高污染的工艺、设备大量流入,致使农村环境日益恶化。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和过量施用农药等造成的污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日趋严重,环境治理形势十分严峻。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环境整治的政策,大规模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但是由于农村环境污染存在排放主体分散、隐蔽和排污随机等特性,导致执法成本过高,环境污染状况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举步维艰。笔者认为,现阶段各地政府应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从建立4个体系入手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以各乡镇政府自身为责任主体、所辖区域为单元,建立县对乡、乡对村、村对户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村委监督、举报,乡镇政府调查、上报,环保部门核实、处理的格局,将环境污染监管工作延伸至最终端,从而降低执法成本,加大监管力度,减少污染隐患,根除“两高一资”企业,形成旧污染得到治理,新污染得到遏制,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的良好局面。
二、以各建制村为单元,以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所支持的“以奖促治”整治项目为重点,以相关技术和行政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建立从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开工建设直至设施运行、维护的长效管理体系。各地政府应从当地实际出发,制订长远的建设规划,借助国家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各相关技术和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分工,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建设。对已建成的项目,明细工作责任,确定运营模式,落实人员编制,会同当地物价主管部门预算设施运营成本,制订收费标准,确保设施长久运转。要避免重建设、轻维护等现象的发生,使设施发挥最大作用,真正达到为民建设的目的。
三、以乡镇政府,相关技术、行政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各职能分工为单元,成效要求为基准,建立责任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奖惩明确的农村环境保护行政问责体系。各地政府应统一部署、明确任务、狠抓落实,通过签订责任书、政府命令、定期调度、审核验收、即时奖惩等手段,改变消极、懈怠的工作状态,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有任务,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切实开展农村环境建设。
四、各地政府应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方式,建立环境保护宣传体系。通过持续多样的宣传,不断强化全民环境意识,培养公众行为从规范制约向自觉遵守转变。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加快公众自发监督体制的形成,逐渐营造我为环境,环境为我,全民参与,保护家园的社会大环保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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