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波江北区财政局获悉,截至目前,江北区已累计获得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中央和市级资金436万元,涉及11个项目主体。据了解,江北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类型全面,包括学校宿舍、住宅小区、办公楼、拆迁安置房、人才公寓等,以使用太阳能、地源热泵为主要节能形式。
江北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有专项资金支撑,江北区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越来越多,申报的项目也不断增加,为全区发展和使用可再生能源带来了新机遇,也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江北区都市形象创造了良好条件。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分批拨付,并实行追踪问效,为此,区财政局和区建设局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帮助企业抓项目质量和进度,努力建成一批示范效应明显、应用效果好的示范项目,推动“绿色江北”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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