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在京启动。
本次专家评审主要对申请项目逐一进行审核,淘汰不符合《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2011年度)》(简称《指南》)基本要求的项目;对符合条件项目进行评价和打分,核实其节能减排量(替代燃料量)或投资额,并提出建议补助标准,为确定专项资金补助方案提供依据。
评审主要围绕申请条件与《指南》要求的相符度、申请项目与《指南》要求的符合度、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可信度、节能减排或投资额核算的科学性、技术方案的合理性、节能减排的促进和导向作用、在全行业推广应用的价值等八方面进行。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从一般预算资金和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初期投资效益不明显,但社会效益明显、公益性较强或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其支持对象是开展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国家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及“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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