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昨天通报,国家确定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其中北京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幅度全国第一。
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表示,2010年度及“十一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结果显示,与2005年相比,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均超额完成10%的减排任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和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电力集团公司都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下达的总量控制任务。记者注意到,在此次考核中,北京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幅度全国第一,化学需氧量削减幅度全国第二。
从主要减排措施看,2010年全国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1.07亿千瓦,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900万立方米。到“十一五”末,全国火电脱硫机组装机容量比例从2005年的12%提高到82.6%,电力行业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比重从2005年的47%提高到7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5%以上;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682.5万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关闭5000万千瓦的任务;钢铁、水泥、焦化及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均超额完成任务。
15家违规企业被挂牌督办
陶德田表示,仍有个别企业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长期低负荷运行、出水超标排放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木里图污水处理厂等7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假、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自备电厂等8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并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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