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下属的诸多事业单位又将增添一名“新丁”。
本报获悉,国家发改委将新成立一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名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国家气候变化中心”),目前已获中编办批准,并有望在今年年底挂牌成立。
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的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家气候变化中心将主要为气候司服务,主要负责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国内履约方面的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编制初定为40人。
“这一机构的成立充分表明应对气候变化议题在国家战略中日益重要,同时也可以缓解气候司因为编制不足而事务越来越繁多的困境。”一位低碳政策研究专家表示。
不过,对这一中心的成立是否必要,也有公共政策专家表示疑虑,认为其战略研究的职能可由国务院和部委直属的科研机构和公立大学替代,而其国际合作的职能则可以通过项目借调的方式去解决,“这总比新成立一个机构的成本要低很多”。
定位与国家节能中心类似
职能包括进行气候变化政策、法规、规划和管理制度的研究,低碳技术推广,低碳宣传
本报了解到,国家气候变化中心的定位和职能与国家节能中心非常类似。
根据中编办《关于发展改革委设立国家节能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8]86号),国家节能中心于2008年10月成立。
国家节能中心官方网站资料显示,其主要承担六项职能:承担节能政策、法规、规划及管理制度等研究任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提出评审意见;组织开展节能技术、产品和新机制推广;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咨询服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能效标识管理;开展节能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位与国家节能中心有着密切合作的专家表示,在上述六项职能中,主要的职能为前面三项,“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第二项职能并不是收费项目而且国家节能中心也不是惟一的指定单位,另一家单位为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正在筹建的国家气候变化中心,在一定程度上是仿照国家节能中心设计的。”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一个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据他了解,国家气候变化中心的职能主要包括进行气候变化政策、法规、规划和管理制度的研究,低碳技术、产品和新机制的推广,低碳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咨询服务,开展低碳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从名称上来看,战略研究是其重要的职能,但这一职能可能是实打实的,也可能是虚的。”一位熟悉发改委系统的专家对记者表示,“如果是前者的话,就是中心的人自己做研究,这也要看其本身的研究力量够不够强,如果是后者的话,中心就变成了一个研究课题的发包方。”
人员编制初定40人
目的解决气候司人员编制有限,但任务繁重的现状
“国家气候变化中心的成立的一个现实考虑,就是解决气候司人员编制有限,但任务繁重的现状。”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气候司的知情人士对记者分析。
本报记者获悉,2008年成立的国家发改委气候司,目前下设综合处、战略研究和规划处、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国际政策和谈判处和对外合作处5个处,共有公务员编制人员26人,再加上各类项目的借调人员,共有4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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