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深圳相关部门了解到,在近期召开的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深圳与昆明、苏州等17个城市一起,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正式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据了解,深圳和昆明作为此次获颁“国家节水型城市”代表发言。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在发言中表示,近年来深圳市把节水纳入城市发展战略,不断创新机制,逐步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节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深圳全口径万元GDP取水量为20立方米,居全国领先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14.2立方米,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年均新增节水规模1亿立方米以上,供水增幅由2004年前10%以上大幅回落至3%―5%。他表示,深圳也将以此次获颁“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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