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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今年供热计量收费出台 节能住宅比普通每平热费便宜近3元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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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化耕作的农民(资料片)。
 

超市内新鲜的农产品(资料片)。


    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局和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哈市今年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已出台,仍为两部制基础热价加上计量热价。


  我国标准供热计量方式有4种:散热器分配法、流量温度法、通断时间面积法、户用热量表法。


  哈市试点小区远大都市绿洲大部分是通断时间面积法,具体计量方法是在每栋楼的供热入口处安装一台热量总表,计算该栋楼的采暖耗热量,同时在每一户安装温控器,计算每户用热时间和用热量。


  用户自己可以设定室内温度,温控器像空调遥控器一样,自动调节室内温度,室内温度设定高,用热量就多,反之则少。


  日前,哈尔滨市物价局已出台了2011年至2012年计量收费热价标准,安装供热计量设施的用户今年开始将按计量热费价格执行。


  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价格:基础热价加上计量热价。具体收费标准是:节能居民住宅的基础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54元,计量热价为每百万千焦44.41元;普通居民住宅基础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37元,计量热价为每百万千焦39.14元。


  安装热计量设施的用户,今年仍按以前的热费价格预交热费,供热期结束后,供热单位与热用户进行热费结算。


  计量热费超出使用面积热费标准的,按照使用面积收费,计量热费低于使用面积热费标准的,结余部分退还给热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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