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价格调控再出新举措。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11月至12月,我市免征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我市原来的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1.28元/方,污水处理费为0.7元/方,居民使用一方水共需缴费1.98元,免征污水处理费后,居民使用一方水只需缴1.28元。(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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