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积极争取,乌鲁木齐市已获批国家首批“节能暖房”重点城市。全国包括乌鲁木齐市在内共有10个市及沙湾县等10个县成为国家首批“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市县。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对乌鲁木齐市1621.36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按照严寒地区每平方米55元的奖励基准计算,以上项目可获国家奖励资金约8.57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4。目前,乌鲁木齐市2011年317.56万平方米改造工程的首批奖励资金已经到位,共计9815万元。
根据乌鲁木齐市《中长期供热与建筑节能规划》评估,乌鲁木齐市集中供热领域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为3594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乌鲁木齐市已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45万平方米;“十二五”期间,乌鲁木齐市计划开展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621.36万平方米,占该市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总面积的60.3%,每年可节约标准煤36.83万吨,减排烟尘257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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