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枣庄市环保局获悉,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环保部门将整治工业废气污染,并对相关企业进行限期治理。
据了解,首先检查的是脱硫工程建设,对于尚未完成脱硫治理任务的热电企业,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逾期未完成的,环保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实行环保限批和“一票否决”。其次,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充分利用国家补助落后产能淘汰的机遇,强化措施,确保2012年底前关停淘汰枣庄市所有立窑水泥企业。
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特别是燃煤火电、水泥、焦化等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设施运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等记录台账。对于擅自闲置或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无法提供相关记录台账、废气超标排放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依法处理。
环保部门将加大对砖瓦窑、石灰窑的治理,其中对于土炼焦、土炼油、土硫磺、小化工等“土小”企业要彻底清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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