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环保厅确定2012年燃煤电厂脱硝工程建设完成时间表,明确规定:按时完成脱硝工程建设并正常运行的企业,在国家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出台前,给予运行资金补助;对未能按期建成投运脱硝设施的企业,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环评限批、“一票否决”等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省环保厅要求,发电企业列入国家与省级“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的脱硝项目,务必于2012年9月底前建成运行;其他2012年要求实施的脱硝项目,务必于2012年底前建成运行。火电厂须完善氮氧化物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并运行烟气在线监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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