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提出要通过制定财税、金融和价格等支持政策扶持海水淡化产业,特别提到“沿海淡水资源匮乏或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高耗水工业项目,要优先使用海水淡化水作为锅炉补给水和工艺用水水源”。根据意见,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将达到220万—260万立方米/日。
据悉,挪威、日本、以色列等国企业已经在国内投资设厂,参与重大项目的招标。目前,国际大型海水淡化工程项目规模均在5万立方米/日以上,而鲜有国内企业能够达到这个级数要求。
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杨波说,由于对海水淡化的补贴政策尚未出台,一些地方宁愿拿国家补贴从大陆引水,也不愿自己投钱建海水淡化项目。他建议,国家应像扶持光伏、风电一样,对进入管网的海水淡化水进行差价补贴。业内人士表示,必须尽快研究出台扶持政策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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