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了解到,为确保我省“十二五”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省经信委印发了《山西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我省1198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工作目标。按照计划这些企业在“十二五”期间运用各种节能技术,将共节约标准煤2200万吨,相当于10个太原市东山煤矿的产量。
“十二五”期间我省单位GDP能耗降幅指标为16%。落实省重点企业节能工作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印发《实施方案》的同时,我省将组织开展省级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纳入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全省共有1198家。其中,工业企业1128家;客运、货运企业16家;宾馆饭店27家、商贸企业19家、学校8家。在“十二五”期间,这些企业将通过提高节能工作管理水平、能源利用效率、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实现节约能源2200万吨标准煤。
入选的企业要成立由企业一把手负责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与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节能技术研发和改造力度,安排专门资金用于节能技术进步等工作。同时,千家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奖惩制度,将节能任务完成情况与干部职工工作绩效相挂钩,并作为企业内部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记者 苏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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