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指导我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公共建筑工作健康可持续开展,促进全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调查摸底,分类统计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统筹规划,反复论证,近期制定并出台了《德州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目标具体,原则分明,保障有力,可操作性强,为我市“十二五”期间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稳步提供了科学的指导。《规划》由五部分构成。
一是通过对我市公共建筑能耗现状和“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和不足进行客观分析,剖析了主要做法,并主要对问题进行分析,完成了对“十一五”期间我市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回顾。
二是从能耗现状、政策角度和技术角度分析了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从社会经济发展、组织管理、技术力量、产业优势和社会需求等方面,论证我市开展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可行性,确定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所面临的难得历史机遇。
三是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确定了政策指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部门统筹协作、试点先行,逐步推开、提高标准,加强管理、与其他改造同步进行等两项工作原则,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目标。
四是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八项重点任务,分别是:严格执行相关的节能设计标准,根据节能监测和能源审计情况科学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建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投资保障机制和融资平台,大力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引入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创新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的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在改造中引入绿色标识体系。
五是为“十二五”期间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出七项保障措施,分别是:强化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领导,健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调控体系,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监管,完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科技支撑和产业保障,加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管理机构与专业技术队伍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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