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已经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80万平方米,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明年采暖期前,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部完成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这是记者昨天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获悉的。
朝阳区惠新西街4号楼、6号楼和10号楼的居民今年要过上一个“暖冬”了,这三栋楼也要像它们的“邻居”12号楼一样,进行节能改造了。惠新西街12号楼是2007年市建委节能改造试点项目,通过对整楼的外围护结构进行全面保温,更换节能保温窗,并对采暖系统进行改造,12号楼居民家里室温增加了好几度,达到了20℃。
据了解,自从去年本市大规模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来,已经有180万平方米的老旧建筑进行了外围护结构、节能门窗的改造,其中4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安装了供热计量温控阀。
既有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改造潜力巨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仅对既有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就可以节能20%左右;如果同步进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建筑节能可以达到50%。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2010年采暖期前,所有北方城市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的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2010年采暖期前,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1年前完成北方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任务1.5亿平方米,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其中2009年要完成改造任务600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没有按照要求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将不予竣工验收,不予供热;对拒不实施供热计量的供热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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