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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减免优惠申请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2年3月2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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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文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节能服务公司必须符合110号文件的规定。


  部分省市具体申请条件上会有些许差异,可能还会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其它条件,比如,杭州市规定享受减免所得税的节能服务公司还需要有专职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人员3人以上,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营业务,获得国家、省级或杭州市备案。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申报材料:


  1、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五份,表样附后);


  2、节能服务公司的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说明及佐证材料;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办事流程:


  1、项目备案。提出申请的节能服务公司,将上述申报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报送经发局/经信委备案。部门地区规定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协议后就需要备案,而有些地区规定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备案申请。


  2、项目审核。由节能服务公司向市经信委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书,报送市经信委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经发局/市经信委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3、税务机关备案。项目确认后,节能服务公司携带所需资料到主管国税、地税税务机关办理合同能源管理效益分享型免征税收备案手续。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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