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复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要求到2015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在总量控制上,重点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0年削减9.7%;氨氮排放总量削减11.3%;重点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8个百分点。
据了解,我国重点流域主要涵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松花江、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等流域,共涉及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254个市(州、盟)以及1578个县(市、区、旗)。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规划》的编制小组成员涵盖了来自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住建部、农业部等多部门的专家,“从编制任务书到大纲出台,全程经过几大部委联合开会、研讨,各部门的想法和思路在《规划》中都有所体现。”参与《规划》编制的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水环境规划部一名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本次《规划》从组织编制上来说,是历次规划中最完善的。
首建三级分区体系
“本次《规划》最大的亮点是其三级分区体系。”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环境规划院水环境规划部一名负责人表示,在治污模式上,《规划》首次突破了传统治污模式,建立了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即将重点流域划分为315个控制单元,控制单元根据各段不同水质、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结构调整措施。
对此,《规划》筛选了骨干工程5998个,估算投资约3460亿元。并将采取6项不同措施,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河段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治理。
以松花江为例,松花江全流域将按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行政区界划分为三个控制区。按照流域水系特征,统筹考虑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的对应关系,以水质断面为节点,全流域将被划分30个控制单元,其中,黑龙江控制区划分为16个控制单元,吉林省控制区划分为8个控制单元,内蒙古控制区划分为6个控制单元。
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具可达性
《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提高到60%。这意味着,全国重点流域60%的水都可以作为饮用水。这一目标是否可达?
资料显示,2010年监测评价的3902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46%;17.6万公里河流中,38.6%的河水水质劣于Ⅲ类;339个省界断面中,有48.7%的劣于Ⅲ类,直接威胁城乡饮水安全和人民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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