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江苏等省市公布了居民阶梯电价最终方案,全国其他省市方案也将于近期密集出台。据报道,居民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在全国全面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进入倒计时。
水电气作为日常生活必需品可以说是百姓的刚性需求。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因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一直备受各方关注。百姓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第一档电量标准的设置不能太低,要充分考虑民生,做到公平合理;二是应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三是多收电费的用途应确保公开透明等。
从各地公布的最终方案看,方案对于百姓关注的焦点都有积极呼应。各地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都超过了80%,有些地方甚至达到90%以上,确保了低收入群体不因实行阶梯电价而增加负担。同时,上海、江苏等地方案均将家庭人口对电量的影响考虑在内,规定户籍人口五人以上的家庭,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电量基数。据国家发改委介绍,此次电价调整增加的收入不会完全留给电网企业,将主要用在三个方面: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的增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而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还将逐步建立成本监管和约束机制。
综观这次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决策过程,首先,我们看到了政府回应民生关切,促进节能减排的价格决策导向。据了解,在之前5月召开的阶梯电价方案听证会中,有近千名听证参加人直接参与听证。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决策的积极性,使各方面能够充分表达不同的利益诉求。
其次,值得肯定的是,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又一次实践。我国长期实行工业电价补贴居民电价的交叉补贴制度。从我国居民电力消费结构看,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约24%的电量,这意味着低电价政策的福利更多地由高收入群体享受。这既不利于社会公平,无形中也助长了电力资源的浪费。通过划分一、二、三档电量,建立“多用者多付费”的阶梯价格机制,将有助于形成节能减排的社会共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在充分肯定居民阶梯电价改革的同时,还应看到,中国居民用电量只占全社会用电总量10%左右,2009年、2010年分别占12.5%、12.2%,居民用电价格的变化对整个电力行业来说影响有限。中国要改变能源大量消耗、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并实现可持续发展,还需要采取阶梯电价之外的措施共同与之形成合力,比如改变“市场煤、计划电”的矛盾和电力企业亏损的现状,以进一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推动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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