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政府节能办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对于这一《意见》的实施,笔者走访了滨州城区的部分市民和相关单位,听一听他们的心声。
节能又安全
黄河四路渤海十路康家小区13号楼的周先生介绍,今年他才搬进新楼居住。在新楼建设时,居委会统一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管道。“太阳能热水器能省不少电,还比较安全,平时用太阳能热水器里的水洗澡,天冷了还能洗脸、洗菜、洗衣服,很方便实用。”周先生说。
在黄河八路渤海九路一家宿舍小区居住的王先生也深有感触,他在2002年安装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7年过去了,太阳能热水器依然安稳地站在楼顶上。“以前也坏过,都是小毛病,现在家人一直用着,感觉省里的政策很适合老百姓。”
管道会上冻
在滨城区第一小学宿舍区居住的刘女士虽然感觉太阳能热水器安全省电,但是在使用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到了阴天下雨的时候,太阳能热水器就不能使用了,家里还得备一台用电的,并且太阳能在天冷的时候会被冻住。”刘女士称,在深冬时节,她家的太阳能热水器偶尔会结冰,而且直到冰化开后才能继续使用,用起来不能随心所欲。
春晖都市花园小区的张先生称,去年他家的太阳能热水器管道破裂,水从楼顶流到楼下结了冰,给邻居的进出造成了不便。“这个政策不能过于强硬,要市民自愿安装。”正如张先生所说,《意见》中规定,对由于购房用户不同意安装的,要预留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位置、管道和预埋件,以备住宅产权转让后新用户安装使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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