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节能减排的目标,这无疑在我国长期以来经济与能耗、污染共同增长的背景下向我们发出了一个信号:我国将痛下决心打破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痼疾。
节能减排如暴风骤雨,问责机制如利剑悬空,地方官员必然不想为利剑所伤,因此紧接着在某些地区就上演了“十一五”最后关头拉闸限电、寒冬腊月停止供暖的“闹剧”。节能减排前松后紧,手段单一、粗暴,而且企业居民没分别,关键时刻“一刀切”,节能减排任务在“十一五”最后阶段俨然让某些地区回到了原始社会。
党和政府已向全国人民许下了承诺,这场节能减排运动必会持续下去,必将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这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那些“临时抱佛脚”的节能减排措施将逐渐被淘汰。而且即使在“十一五”期间,地方政府采取这种非正常手段以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为代价来应付差事,也必然逃不过舆论的谴责,更逃不过问责机制的利剑。
节能减排不是政府一方的责任,根本上还是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单靠行政强制措施损害了群众利益,必然得不到广泛的响应,治标不治本。政府部门更多的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居民主动参与其中,对节能减排成绩突出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合理消费。
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让节能减排常态化,我们以立足完成短期目标,更着眼长远的态度和行动,来兑现我们向国内民众、国际社会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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