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正在组织企业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年节能5000吨以上的企业可申请节能专项资金,即日起至10月20日前均可申请。
据介绍,此次筛选,主要支持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仅包括节约石油改造项目)、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五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承担企业须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项目可以在2014年底前全部完工,实施后可实现年节能量在5000吨标准煤(含5000吨)以上的企业。
记者了解到,此次遴选先由省内各市州经信委、发改委和财政局按照条件申报备选项目。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并委托第三方节能审核机构对项目节能进行现场审核,再统一报送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最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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