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千家企业(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已在全省展开,目标是确保到2015年,千家企业总节能量累计达到2000万吨标准煤。
据了解,千家企业(单位)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这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约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65%以上,是全省节能工作的重点对象。主要包括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客运、货运企业,宾馆、饭店、商贸企业、学校,或拥有300辆及以上车辆的客运、货运企业,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宾馆饭店、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贸企业、在校生人数1万人及以上的学校等。
为了确保实现预期目标,我省确定将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支持一批重大节能项目和示范工程,优先支持提前达到节能目标和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对申报国家和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财政奖励,国家项目每降1吨标准煤财政奖励300元、省项目150元。
与此同时,还将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区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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