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下称《规范》)正式出台,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范围、原则、节能诊断及判定、改造技术、验收评估等作出详细说明。
据悉,《规范》提出了节能改造的八大原则:一是在编制节能改造方案前进行节能改造诊断,挖掘现有设备和系统的节能潜力,提出节能效果要求;二是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结合实际的地理、气候、经济等条件,在节能诊断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改造方案;三是施工前应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对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四是不得随意变更建筑节能改造施工图设计,如确实需要变更,均须事先办理变更手续;五是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选用成熟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以保障节能改造效果;六是在节能改造过程中秉承节省投资、方便施工等原则;七是在对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原建筑结构进行复核、验算;八是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防火要求。
《规范》还指出,在进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制订详细的节能诊断方案,并在完成各分项节能诊断报告的基础上编写包括系统概况、检测结果、节能诊断与节能分析、改造方案建议等在内的总诊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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