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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展管理年活动 保障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

发布时间:2009年7月8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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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在河南省污染减排暨综合整治现场会上了解到,今年,河南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稳定规范运行,污水处理率超过75%。提高燃煤电厂运行质量,脱硫设施检修和故障累计停运时间每年不超过35天,运行率超过95%,综合脱硫效率达到规定标准。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环境执法到位,台账健全,运行情况良好,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范,与环保系统监控中心联网,定期进行在线校验比对,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开足污水处理厂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马力,确保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开展管理年活动,保障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

  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在污染减排暨综合整治现场会上指出,目前河南省已县县建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12.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和5万千瓦以上供热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国控、省控重点排污企业基本建成污染防治设施。针对这一现状,河南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在治污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能。企业自身要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维修,保证设施的完好率和运行率,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高现场监察监测的强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全省环保重点监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推动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河南省环保厅厅长李庆瑞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突出全过程监管,采取对口检查、辖区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严重违法超标排污行为,采取列入环保“黑名单”、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及环境监察责任制的有关要求,从严查处环境执法中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报纸、电视、网络上公开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责任心和敏感性,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件。

  河南省环保厅下发了《全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对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加强运行管理,发挥减排效能

    为充分发挥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能,各个污水处理厂逐步完善运营标准、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进出口流量和水质、运行时间、处理水量等运行档案,确保污水处理厂管理科学和规范运营。对不能正常运行的,按照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规定扣减所在地当年的减排量。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保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省辖市污水处理厂脱氮升级改造的计划节点要求,有关污水处理厂要完成脱氮升级改造工程,处理水质至少达到一级B标准。加强对进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工业排水水质的监管,严防停运事故,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管理,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河南省目前已有4572万千瓦装机容量的燃煤机组建成脱硫设施。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组织对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全面掌握运行情况,建立减排台账。对于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的,视情节分别予以扣减脱硫电价、加征排污费或实施停产限排等处理。燃煤电厂必须建立完善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健全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档案,准确记载并及时报送脱硫剂品质、脱硫设施检修等信息,确保脱硫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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