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不断优化生产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电力行业主要能耗指标继续下降,减排设施投运率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率持续提升,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国家电监会新闻发言人、总监谭荣尧10月31日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监会将电力行业节能减排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并且积极创新监管手段,进一步强化了监管措施。”
电监会10月31日通报了今年前9个月的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情况。在通报现场,电监会办公厅副主任俞燕山表示:“作为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监管部门,电监会的监管理念也出现新变化,不再单纯依靠执法检查进行监管,而是更多对企业进行引导,并通过科学调度促进行业节能减排。”
利用市场化手段促进节能减排
谭荣尧介绍,今年以来,电监会加强了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监管,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机制,督促电网企业认真落实节能发电调度;电网企业不断优化电力调度和运行方式安排,积极优化跨省跨区电力资源配置。
统计显示,今年1—9月份,全国跨省送电量546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跨区送电量155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1%。通过跨区交易消纳水电约9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三成多。
此外,电监会进一步加强了发电权交易监管,在保障电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手段,开展“以大代小”等形式的发电权交易,将发电量向高效环保机组集中,高效环保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明显提高。
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20个省份开展发电权交易,交易电量累计683.92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22.83亿千瓦时,折合节约标准煤548.1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5.6万吨。根据运行监测,前9月,河南、重庆、江西等19个省区60万千瓦及以上统调大容量常规燃煤机组的利用小时数高于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
据悉,电监会积极支持和引导电力企业探索科技含量高、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新路子,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电力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提高自主开发、创新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的能力,大力推进技术更新改造,有效降低了能耗指标。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通报显示,电监会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收购监管,促进可再生能源电量保障性全额收购。发电企业优化电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网企业认真落实《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加大消纳可再生能源规模。
截至9月底,我国水电装机容量达20533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5521万千瓦,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7.11%、37.2%;全国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达到6732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27.2%。
不过,谭荣尧认为,下一步还应努力提高风电消纳能力。要加快风电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送出工程尽快投产;要最大限度挖掘调度潜力,推进跨省区调峰调度;要督促落实新能源价格补贴政策,确保已出台的新能源补贴政策及时到位。
充分发挥市场和价格机制作用
俞燕山对本记者表示,电监会近来从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入手,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制度建设,电力节能监管进入制度化、标准化轨道。
据了解,今年,电监会与各电力企业建立了节能减排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发布了《“十二五”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工作的方案》;组织制定了《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监管评价标准》,并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谭荣尧多次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和价格机制在促进节能减排中的作用。他认为,在目前脱硫、脱硝技术限制下,只有大力依靠市场机制,促进结构性节能减排工作,才能保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他提出应从三方面着重入手:一是要完善差别电价、峰谷分时电价、惩罚性电价等电价政策,通过电价形成产业调整的倒逼机制,推动节能减排;二是要加大脱硫电价政策的监督检查,准确掌握脱硫设施运行和电量考核情况,尽快完善脱硝电价补偿政策;三是要大力推动发电权交易,积极推进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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