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
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改委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五批)》。
第五批目录涉及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建筑、交通、通信等12个行业,包括发动机智能冷却技术、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混合动力交流传动调车机车技术、旋切式高风温顶燃热风炉节能技术、烧结砖隧道窑辐射换热式余热利用技术等。目录中所载技术目前的推广比例均偏低,部分技术推广比例还不足1%。预计到2015年,推广比例将大幅增加,届时能带来3782万吨标准煤/年的节能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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