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3月22日,南漳县政府大院公共区域内已统一更换了240盏LED节能灯,淘汰了原有白炽灯376盏,预计年减少电费开支约12万元。这是南漳县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积极探索推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新举措。
近年来,南漳着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积极探索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率先在教育、卫生、文体等主管部门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广泛开展以节水、节电、节油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根据县直公共机构能耗特征和降低“三公”经费的实际需要,该县以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类型,与县水镜供水公司、供电公司和华润天然气公司等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对县直公共机构实施自来水网改造、节能灯具和节能设备的安装,共同分享节能效益,携手共建节约型机关。
党政机关公共区域的“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一直阻扰着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日常管理之外,利用节能科技改造,推行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是破解这一顽疾的良策。据介绍,南漳此次改造工程以节能环保的LED灯替代高耗能白炽灯。使用LED照明产品节能效率达到75%以上,平均使用寿命大于5万小时,使用寿命期内无需维护,可以节约大量更新、维护、材料、人工、耗能等费用。按每年250个工作日(节假日照明功率减半),冬夏平均照明8小时计算,每年可节约用电12万多度,节约电费约12万元,从根本上杜绝长明灯和电量的跑冒滴露现象,避免了无效照明造成的浪费。
据了解,在完成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后,南漳县机关事务局还将在全县公共机构中广泛开展绿色出行、低碳办公等节能倡议活动。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