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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015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率需达90%以上

发布时间:2013年3月28日 来源:中新网

日前,工信部、环保部等五部门发文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五部门要求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到2015年,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和综....

日前,工信部、环保部等五部门发文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五部门要求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到2015年,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铅循环再生比重超过50%,推动形成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近年来,我国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快速发展,成为全球铅酸蓄电池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由于部分企业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污染治理水平低,导致铅污染事件频发,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为加强铅污染防治和资源循环利用,杜绝铅污染事件发生,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五部门发文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

据悉五部门要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行业准入和生产许可管理,强化项目审批管理,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回收利用行为。

国家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2012-2015年,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对全国范围内的铅酸蓄电池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予以支持。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对利用废铅酸蓄电池生产再生铅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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