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跨界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不仅造成群众饮水困难,而且给下游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还会影响社会稳定。如何治理跨界水污染难题?半月谈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制,“量化”地方政府责任,并加大行政和经济处罚力度。
现状:各管一段的办法
割裂了江河整体性
随着我国加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新的进展,但跨界水污染近年来仍不时发生。自2004年以来先后发生了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白洋淀水污染事件,广东北江镉污染事故,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太湖水污染事件,巢湖、滇池蓝藻暴发等等。环保部公布的2008年《中国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严重,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
是什么原因使流域污染日趋严重?“最关键的是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很大程度上与“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管理体制相关。在上下游间,水质污染成了“一河糊涂账”,板子打不到任何人头上。
覆盖河北省多个县市的子牙河水系,曾是全省污染最严重的河流,各级环保部门经常明察暗访,严厉处罚,但检查人员前脚走,企业后脚就开始排污。许多企业虽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但这些设备经常被做手脚。“长期以来,跨行政区水污染防治低效甚至无效,省与省之间如此,市与市之间甚至同一个市的县与县之间都是如此。”石家庄市环保局副局长岳存义说。
淮河流域人口密度居我国江河流域之首,特殊的地理位置、人口的增加、工农业污染的加重,使淮河流域的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导致了跨界水污染防治的低效,成为我国水污染治理的一项制度痼疾。”对淮河污染治理长期关注的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大学副校长吴春梅说,江河流域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而行政区划却将这种整体性打破了。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流域上游引进水污染项目,上游发展了经济,下游污染了环境; 而在进行环保考核时,下游又会把责任推给上游。
有关专家指出,不管是水污染防治法,还是《关于预防与处置跨省界水污染纠纷的指导意见》,对跨区域环境问题的责任追溯程序及赔付金额,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跨界污染纠纷主要是由当事双方政府协商解决。但是由于欠缺制度和法律规定,仅靠协调解决的办法往往难以奏效。
对策:让排污者“丢钱又丢人”的新机制
“上游污染下游,上游政府就要付出代价。”河北省在污染最严重的子牙河水系实行河流跨市断面水质考核,不仅与“区域限批”和地方领导的“官帽”挂钩,而且从超标排放地市财政中扣缴“生态补偿金”,并排名公布。
“这种使向下游排污者‘丢钱又丢人’的新机制,厘清了地方政府的责任。”河北省环保厅厅长姬振海说,“新机制实行一年多来,已扣缴近3000万元,子牙河水质显著改善。今年河北省不仅在七大流域全面推广,并且出台了《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明确规定上游污染下游需买‘生态补偿单’。”
去年年初,河北省明确子牙河流域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流负责,把河流污染治理情况纳入地方政府领导考核内容,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跨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与财政挂钩,自2008年4月份起,省财政厅每月按环保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直接从有关市财政年度经费中扣缴10万元至300万元的生态补偿金,连续4个月超标的将被“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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