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第五批能效标准出台,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国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相关产品均必须加施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国内生产、销售和进口。
自2004年起,我国正式规定了能效标识制度,采用“企业自我申明+备案+社会监督”的实施模式,已取得初步效果。
在能效标准方面,家电能效备受各界关注,低能效家电在中国逐渐失去市场。以前有些企业仍生产低能效家电,如低能效家电仍销往国外市场。但随着全球能耗问题备受重视,美国等国家逐渐开始杜绝低能效家电的进入和使用,这也使得低能效家电在国际上失去竞争力,逐渐被市场淘汰。我国家电行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从引进、消化、吸收到再创造,已经成为全球家电生产的制造基地,但我们的节能产品在市场上占有率还比较低。
据统计,我国单位产品的能耗比发达国家高出25%—90%。从另外一个方面看,能源的匮乏和高消耗也为我国节能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调查显示,高达84.11%的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会特别关注产品是否节能,这使得中国家电消费整体升级,家电巨头获益。
目前,能效标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一项极为重要的政府节能管理措施。目前已经对平板电视、计算机、微波炉、制冷电器等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开展了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并计划2010年下半年发布。长期目标是覆盖40类以上用能产品,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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