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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质超标市将交纳生态补偿金

发布时间:2009年7月12日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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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质超标市将交纳生态补偿金

  为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治污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治污措施,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我省将制定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对各市落实规划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地方政府一把手追究责任。同时,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向考核重点流域断面水质超标地市征收生态补偿金。

  目前,我省58%的水质监测断面为劣五类水质。海河、黄河中上游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中涉及我省的12个水质考核断面,有4个断面未达目标水质;275个治理项目中,尚有103个项目未完成,总完成率62.5%;全省尚有17个污染防治项目未开工建设(11个停产,4个回用,2个未动工)。 张剑雯

为确保海河、黄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我省目标如期实现,省政府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河、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流域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是实施 《规划》的责任主体,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规划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规划项目落实和断面水质改善。各级政府要加强规划项目落实措施,推动规划项目的建设进度,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促进断面水质的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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