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大气压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12日开始,滨州市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会战。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对辖区大气环境进行全方位综合整治,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滨州市于12日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力争用100天的时间,通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促进空气质量全面提升,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得到有效控制。
本次百日会战确定了11项工作重点,其中包括:加快推进全市燃煤企业尤其是热电企业脱硫、脱硝、烟(粉)尘设施建设,确保建成项目稳定运行;对热电行业(含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煤场、灰场,搅拌站料场实施限期治理。预期完不成工程建设或不能达标的,将限产限排。限产限排仍不能达标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停产治理。
集中供热、供汽覆盖范围内20蒸吨/小时以下锅炉,建立台账,强化管理,分阶段报请各级政府依法予以关停取缔。7月31日前关停取缔2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因特殊工艺或特种需要(如医院),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推进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保洁率、密闭运输率、车辆清洗率。在8月20日前,进出各类工地车辆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并用篷布遮盖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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