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增速、当地就业甚至社会安定都与自上而下的节能要求息息相关,到底是选择政策还是维持经济稳定增长,始终是地方政府案头上的难题之一
中央提拔干部的主要指标无疑还是当地GDP的增幅。所以“GDP第一,节能减排靠后”的思维依然根深蒂固
北极冰川的融化以及海平面的上升暂时并不会危及北京这个内陆城市。不过,聚集于此的中国决策层正在加速制定各地方与行业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任务。
虽然决策层推行力度强劲,但政策之下的旧问题依然困扰着政策执行者——各地地方政府,GDP增速、当地就业甚至社会安定都与自上而下的节能要求息息相关,到底是选择政策还是维持经济稳定增长,始终是地方政府案头上的难题之一。
中央:铁腕政策频频出台
8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10年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和化纤等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该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列入名单企业的落后产能在2010年9月底前关停。
来自工信部的数据显示,上述被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18个行业中共涉及企业2087家,其中涉及企业数较多的行业有:水泥762家,造纸279家,印染201家,焦炭192家,炼铁175家,铁合金143家,制革84家。从各省分解落实情况看,淘汰任务较重、涉及企业数量较多的省份有:河南230家,山西226家,浙江180家,河北165家,云南165家,贵州128家。
工信部发文称,按照国发[2010]12文件要求2010年9月底前关停名单中涉及企业。除此之外,按照国发[2010]7号文件要求,对未按规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对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仍应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支持;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企业,在安排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多位研究者认为,本次中央的号令早在年初就已有展现。中国政府高层在不同场合都表达了对2010年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的强力声音。早在5月的第一个星期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一场全国性政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要采用“铁的手腕”来关闭产能落后企业。此次文件正是“铁的手腕”的体现。此后,工信部部长李毅中7月撰文指出,2010年下半年必须加强工业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等任务。
在圈定需淘汰行业企业的同时,中央还确定了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国家发改委发文称,根据地方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各地方的工作基础和试点布局的代表性,经沟通和研究,发改委确定首先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试点工作。
国家要求上述被选中地区要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地方:官本位思维仍然顽固
强力淘汰2000余家企业的“铁腕手段”已经出台,地方政府却心头为之一紧。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山西省地方政府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拿到上面的文件,一看到要淘汰这么多产能,很多人都一言不发。”他反问:“淘汰产能之后的就业岗位谁来填补?企业的利润如何跟上?”
一面是细密的节能减排任务,一面是保住自己饭碗的硬指标——GDP,地方执政者左右为难。
在本报记者经历的历次相关采访报道中,地方执政者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借口来回避节能减排任务。其中,最让地方政府“有理有据”的挡箭牌则是:中央提拔干部的主要指标无疑还是当地GDP的增幅。所以“GDP第一,节能减排靠后”的思维依然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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