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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钟瑚:新能源发展步伐不会放慢

发布时间:2010年1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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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2日,备受新能源企业关注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消息让国内新能源企业又燃起希望,此前市场预期的其他新能源产业政策是否会在年底前后一并出台?刚闭幕不久的哥本哈根会议谈判结果是否会对国内政策的出台带来消极影响?就此,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了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吴钟瑚研究员,综合分析了目前新能源发展的政策环境。


  中国证券报记者:第二次审议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的一大不同在于规定并网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必须符合并网标准,这是否会对部分新能源企业带来限制?


  吴钟瑚:初次审议和二次审议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都强调“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性收购保障制度”,这保障了新能源发电并网的权利,此次增补“符合并网标准”的条件,对新能源企业并非利空,反而有利于产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新能源快而有序的发展。
 

  电能是特殊的能源,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电网的运行安全,对于分散、不稳定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必须通过技术规范将其“标准化”之后才能实现上网提供最终消费。这对部分新能源企业会带来一定的挑战,也督促其在技术水平和电能质量上满足上网的要求,长远来看,这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早日进入千家万户。


  中国证券报记者:市场预期并网技术标准的制定是接下来的一大难点,因为直接涉及到电网企业与新能源企业的博弈,您怎么看?


  吴钟瑚:并网标准是可再生能源上网的基础条件,应该由国家标准化部门制定和发布。最终是制定成行业标准还是国家标准,现在还未定。目前只有国家电网今年7月份出台了关于风电、太阳能并网的相关标准,相当于企业标准,未来制定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肯定要平衡多方利益并且符合技术水平的程度。


  以往,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实行全额收购的难点在于,电网的配套设施不能与可再生能源建设相适应,以及可再生能源接入技术不成熟、不完善,这些都制约着可再生能源实现并网的进度。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制定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具体办法,将有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


  中国证券报记者:工信部部长李毅中21日指出,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初步考虑把信息网络、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领域作为培育重点,制定专项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研发支持。这是否意味着市场预期的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可能有变?


  吴钟瑚:有消息称,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的内容可能扩容,或以新兴产业规划的框架出现,但最终是否会再度调整还不确定,不管怎样,政策思路都是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中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已经做出了“2020年可再生能源结构比例占到15%、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40%-45%”的承诺,我国的新能源政策大方向仍将以“低碳”为重心,新能源的发展速度只会更快,不会低于市场预期。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已经大幅上调,未来在“十二五”规划编制中不排除再度上调的可能性。


  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看来,内部有政策支持,外部是全球市场复苏,我国新能源产业再进入快车道的条件基本成熟,在您看来,如何才能避免再发生盲目扩张、产能过剩的问题呢?


  吴钟瑚:新能源毕竟是新兴产业,在坚持市场导向的同时,需要政府科学的政策引导。首先,政府应制定全面长远的发展规划,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例如在“十二五”规划中对新能源发展规划和电网建设规划实现协调统一;其次是对可再生能源创新的技术研发予以充分支持鼓励,集结社会分散资金完成重大技术攻关,改变技术受制于人的现状,并为企业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服务。    邢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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