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电力企业,以大地山川为舞台,联合推出了一部“国”字号大片。
国家环保部、国家电力企业,都以“国家”打头,大地山川也是国家所有。“国家”,一个听起来宏大无边、至高至正至纯的概念,在两个金沙江水电项目上具体地展开。
国家的环保部,以违反环保规定叫停了国家的电力企业的鲁地拉水电站和龙开口水电站。国家的电力企业,以继续施工回应了国家的环保部的叫停。“国家权力”与“国家利益”之间,进行着一场叫停与不停的较量。可以预期的是,没有鹿死谁手的问题,既然都是“国家”的,最终会有一个体面的结局。
利益分配从来都是具体的,而不像宏大词语那样摸不着边际。
例如电力行业有很多国家企业,分头进行火电、水电、核电等等建设。水电企业的利益就是把筑坝事业进行到底,这到底是“国家利益”还是“国家水电企业的利益”,或者两者是“有机统一”,还是有先有后又谁先谁后,其实是简单的问题。很正常的,企业有自身的、现实的利益,所以筑坝是必须的,但因为是国家企业,故而往往获得了讲述“国家利益”的资格。
被叫停的水电项目已经列入“国家规划”,是否存在环境评估不能通过的问题呢?一个项目列入国家规划而环境评估通不过,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发生的,所以从根本上讲环境评估可以说是不必要的。然而,毕竟现在大家又有“环境保护意识”,并且制定了法律,所以不进行环境评估也是不行的。这就是国家水电企业先行开工而后再慢慢办理手续的原因。
但这又置环保部门于何地呢?环保有国家权力部门,有国家法律。项目不经评估而开建,这是违法,环保部门不能坐视,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环保部门有没有必要存在的问题和一个权力部门尊严的问题。所以,叫停也是需要的。叫停不是下马,这可不是“小造纸”,可以关停并转,这是国家项目,国家项目的后面是国家企业,国家企业后面也有国家权力。
高达几百亿元的投资,心里没有底,能够傻投吗?地方GDP增长,也赖项目而产生,国家企业、地方政府团结在国家项目之下,国家环保部门最后能够怎样?在“国家”的名义下面,问题会得到解决。这是一个把握,这个把握决定了项目的通过,也制造了项目的纠纷。
一个完美的情况,是国家项目与非国家项目一样,需要有同样规范的程序。这大概过于理想,国家项目怎么可能与非国家项目一样呢?“国家”以及集聚在“国家”之下的企业、地方、权力、利益,现在都具有“高于一切”的含义。
所以,可能会有另一种解决办法,仍然是完美的。可以按照类似“联合办公”的办法,国家项目确立了,各个方面就“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冠盖之下,莫非国家,提前介入的、共同攻关的、特事特办的、协作与共的,这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状态了,环保部门是可以“联合”进去的,这既有利于环保部门,也有利于项目。
现在,要批评国家电力企业和地方政府“联合办公”,而置国家环保部门于无地。今后,要建立纳环保部门于项目运作之中的机制。一切在“国家”轨道上进行,并容纳一切国家有关方面,问题就不存在了,程序也没有问题了。当地生活的民众,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可能仍然是无关紧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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