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通化县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概算为18189万元,其中,争取国家奖励资金7418万元,地方筹集资金10771万元。地方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配套5100万元,供热企业出资2237万元,公企建筑产权人出资2700万元,居民自筹资金734万元。
为切实落实地方自筹资金,通化县政府与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由县财政信誉贷款5000万元,确保供暖期前全面完成今年改造任务。此外,县财政由城市配套费提取100万元用于小区内硬化和绿化美化工程,使楼里楼外焕然一新。为解决供热企业2237万元自筹改造资金问题,一方面从企业自有资金中拿出1237万元,另一方面由企业担保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第三,居民积极响应节能改造。除政府更换节能窗补助资金外,居民自筹资金734万元自行更换节能窗。第四,产权人自愿进行节能改造。公企建筑产权人自筹资金2700万元解决节能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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