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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乙醇:大胆尝试谨慎推行 实现成果与生产力的转化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8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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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高度重视燃料乙醇研究。2006年3月,全国首家以寻找石油替代产品为目标的新型研究机构——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质能源研究中心成立,首先要做到原料的数量和品种的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与化工部门密切配合,提出相应的工艺和技术,逐步形成完整的燃料乙醇产业研发体系。


  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重点支持用木薯、甜高粱、秸秆等非粮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目前,不少国家以相关原料生产乙醇的技术已较为成熟完备,中国应在自主创新的同时,注重引进与再创新。


  记者:那我们应该如何克服这个难题、尽快实现相关工艺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跟进?


  汪燮卿:技术的引进,一方面可以通过与先进国家、先进公司的合作来实现。另一方面,国家应该加大科研投入,尽量实现成果和生产力的转化。在试验阶段,可以多人多个方向的大胆假设研究,在优选求证后,应该把分散的科研力量都集中起来,进行重点攻关,这样就较容易出好的成果。当前科研项目立项多,科研分散厉害,较严重影响了科研的效果和深度。


  现在以燃料乙醇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是一个发展方向,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可以进行更大胆地投入和尝试,但在推广和规模化应用的时候,则要很小心,进行全面考量和论证。对于全生命周期的监测,要看能量投入和产出是否平衡。要特别强调对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包括水资源等统一考虑,这样我们才能够做到科学、可持续发展。


  最近,欧盟出台了较严格的生物燃料系列标准,规定只有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低于化石燃料至少35%的生物燃料才能获得认证,从而进入欧盟市场并得到政府的财政补助。欧盟这种通盘考虑、严格论证的做法就很值得学习和借鉴。


  激发燃料乙醇活力


  记者:只有调动生产者、消费者等各方力量才能真正实现乙醇推广和产业化发展。您认为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来有效协调和保障乙醇燃料生产商、汽车生产商及消费者的利益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汪燮卿:从经销商和消费者角度来看,燃料乙醇虽然存在热值较低的缺点,但优势较为明显,比如辛烷值高、燃烧充分,属于可再生能源,所以还是得到消费者认可的。从目前燃料乙醇产量和消费量来看,每年的消费量均大于产量,说明不用过多担心生产出的燃料乙醇没有经销商、消费者不认可的问题。另一方面目前还存在甲醇仿冒乙醇等一些漏洞,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从生产者角度来说,我国对国内4家指定的燃料乙醇生产企业免征5%的消费税,对生产燃料乙醇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对生产所需的陈化粮实行补贴,对陈化粮的供应价格实行优惠等,现在优惠措施还是较大的。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发展较好的美国和巴西的经验,不仅是简单的政府补贴,而且有相关税收优惠、法律和标准完善等相关产业服务支持的及时跟进。


  记者:燃料乙醇的推广和产业化应用,在产业服务体系建设、研发和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可以如何改进?


  汪燮卿:目前,经济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业服务体系。如美国的可再生能源实验室,欧盟的联合研究中心,都是政府专门负责可再生能源研究和开发的机构。我国在可再生能源方面还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也没有一所大学培养可再生能源的专业人才,设计、咨询等产业服务体系很不健全,这不能适应我国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要。


  此外,在燃料乙醇专用发动机研发方面,中国还是比较欠缺的。国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初始加入量是从体积分数10%起步的。对于使用乙醇含量更高的汽油所采用的发动机及相关材料,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研发工作,新燃料与新发动机的研发工作应同步进行,才能实现和谐发展。随着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工作的逐步深入,应在充分试验的基础上,研究在汽油中添加更高比例的燃料乙醇,并及时制订相应的标准。(记者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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