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各界无论是各个政府部门还是企业,都在关注着新“环评风暴”的处理。大家希望看到我国政府的改革步骤和措施,有一定的连续性和明确的方向性。让企业能够自觉地去遵守,突如其来的搞风暴处罚,不仅会给国家财产带来重大损失,而且也决不是一个好的执法方式。据去年的新闻媒体报道;“国家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局)副部长潘岳表示,行政手段有其自身的弱点,存在着不稳定性、阶段性,甚至还有“寻租”的可能。因此,作为行政手段的“环保风暴”已经刮到了尽头。”。笔者认为,这种改革亲历者的肺腑之言的确不无道理,靠“风暴”来解决问题,绝对不应该是一个法治化社会的正常管理方式。
当然,如果我们通过几年的实践,发现政府放松监管的市场化改革措施已经出现了失误,目前改革的条件还不够成熟,就应该及时地、明确的收回或者更正。给被管理的企业一个明确的信息,不要让企业成为政府改革意图变化的牺牲品。客观地说,对于电力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有争议的。国外也有把电力公司拆分后,又合并起来的先例。发现改革不成功,要走回头路也不是不可以。笔者也认为目前电力行业市的场竞争机制,让我国电力发展的速度过快,未必就是好事。不过让人感到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最应该被警告和处罚的大量的违规建设的火电厂没有受到公开的叫停和处罚,而已经受到严重压制的并且对国家发展和世界的节能减排都至关重要的水电站反而成为体制改革的牺牲品。
众所周知,我国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后,所带来的最大问题是我国的能源结构在不断的恶化。说白了就是我国水电比例在下降,而火电的比例在上升。为此,不仅引发了难以化解的煤电矛盾和一系列严重的矿难,而且还导致了我们众多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越来越大的国际社会要求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压力。因此,我们对体制改革的反思确实需要。通过行政手段,合并电力公司防止过度竞争,甚至把电力投资建设的权力重新收回给国家统一管理,可能才是杜绝“跑马圈水”“跑马圈电”以及“未批先建”和“先上车,后买票”的最根本措施。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走改革回头路的意图,就不要在舆论宣传上妖魔化“跑马圈水”“未批先建”等改革成果。
总之,国有独资的电力公司绝不是国家发展的敌人,把它们当成改革失误的替罪羊受到损失的依然是国家利益。政府的管理权威固然重要,但是,只有在法治化轨道内的政府监管,和依法行政的处罚企业,才能真正的维护好政府的权威。由于改革政策的不确定、不清晰,使用各种伤害国家利益的“风暴”管理企业,只能造成“亲者痛,仇者快”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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